租賃所得稅究竟如何扣繳呢?
身為出租人,通常都會為了繳納租賃所得稅而困擾,甚至怕繳太多選擇不報稅,等國稅局查到後可說是得不償失啊!
究竟合約應如何擬定,才是有效呢?
常遇到雙方當事人面對合約解讀時,各持己見,無法討論出共識,雙方如此謹慎,不外乎是為了對彼此合作有保障,那麼民法怎麼規定法律行為有效呢?
連帶保證與一般保證有什麼不同呢?
保證的意思是「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739)。白話意思是,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債務之責。而連帶保證出自於「連帶債務」(272、273)的規定,原文是「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為連帶債務」(272)「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273)
瀏覽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