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對方不收怎麼辦?
老王寄存證信函向小林催討租金,不過寄了兩次,都是收到郵局以未獲招領為由,退回老王的住處,老王十分困擾,電話不接、訊息不回、信件不收,該如何是好?
抵押權擔保的債權請求權時效消滅了,怎麼辦?
小林在民國90年1月1日借貸一百萬給老王,並且以老王的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擔保一百萬,並且載明抵押權擔保期間自民國90年1月1日至民國100年1月1日,倆人約定一年還款10萬,也簽了借貸契約。
和解有法律效力嗎?
民間交易百百種,爭執的樣貌自然也是五花八門,但華人普遍存在對衙門有負面觀感、又認為法不入家門、清官難斷家務事,因此很自然的會尋求「和解」作為處理爭端的方式。不過一般大眾對和解又有點半信半疑,一方面雙方談妥沒有經過「正式」程序,好像不慎重;又覺得少了一點法律的味道,非要有證人、簽名畫押、簽約,才是完整的「和解」。
民法究竟如何看待「和解」呢?它其實是一種獨立的「有名契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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