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強制執行了,有無救濟途徑呢?
近期南投縣發生屋主因為欠款,使用土地建物向民間借款借貸。然而對方要求房屋過戶至出借人名下作為擔保、並立有字句證明過戶為擔保用。還款的價金以租賃合約之租金為名義給付,並且雙方至法院公證前開租約,過程皆合法。
從數間廠房選擇一間承租,選擇權在誰呢?
小林透過仲介尋找廠房,營業員依照小林的需求推薦了王業主的幾間廠房,小林對其中三間很感興趣,始終拿不定主意。業主也因為營業員的通知,知道小林在幾間廠房中選擇。這時,選擇權在誰呢?
談談消滅時效是什麼
民法上,對於可以行使權利的時效,設定了「消滅時效」。消滅時效為15年,除非有特別規定時效較短的樣貌,比如:出租動產的租金、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等等。
除了簽名、蓋章,法律還承認哪一種簽名方式?
隨著時代變遷,在2021年的今天,台灣識字率高於百分之99.8,因此以不識字為原因而無法簽名的人,可說是越來越少。然而,台灣面臨另一個問題:人口老化,正逐步影響各層面的國民。
要出租給我的標的不存在,契約有效嗎?
老王跟小林碰面時,表示有一間廠房要租,價格比週邊廠房實惠,小林實地參觀後很滿意,符合自身產業需求之外,廠房新穎、價格比周邊同級廠房便宜四成,於是就和老王簽下租賃契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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