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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給我的廠房,一直有問題,可不可以不要付租金啊?
房東的廠房一直修不好,我很不爽,不付租金了! 可以嗎?答案是可以,不過有條件喔! 大多數的房東會想,我經營廠房很辛苦了,又要維修、保養,還要繳稅,你們承租人意見很多我很麻煩耶,倒不如租一租我都不要管就好,你們使用者付費,自己去修理。
廠房到底歸誰修理?
甲:「交屋給你們之前,我們負責檢查整修後,交屋後維修、抽水設備、庭園花木都由你們處理喔!」 乙:「不過這漏水,依照我們在外租賃的經驗,本來就是房東要修理的」 甲:「你看我們的滯洪池(排水槽)以及抽水設備,無償讓你們使用的,外面租不到有這個設備的廠房,所以我想齁,倉庫屋頂漏水交給你們處理了。不然吧,我們到負責到年底吧,明年元旦後都你們負責。」
承租人欠租金,但他是外國人我可以告嗎?
老王出租房屋給一個外國人,老王都叫他阿金,因為他的中文名字有個金字,就這麼叫習慣了。阿金表示自己只會在臺灣待三年,等事業穩定後會回到本國去,所以也沒有打算長期留在台灣、獲取得我國國籍。
出租土地讓客戶建築房子,房東收回土地原來有條件?
你沒看錯,出租土地與出租房屋一樣,要收回的話,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定要件才可以收回喔!   根據土地法第103條規定,必須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一、契約年限屆滿時。二、承租人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三、承租人轉租基地於他人時。四、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現金抵償外,達二年以上時。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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