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合約這麼寫,我就是要這麼!
一般生活上要簽約,都是依靠雙方基於互信的基礎上,訂約後履行,然而雙方發生糾紛時,傷害感情之外,對於合約上「咬文嚼字」、「錙銖必較」也是時有所聞。
如果法律行為無效怎麼辦?
上一次我們談到大華與小明欠款事件,最後討論向法院訴請確認假買賣意思表示存在。不過確認假買賣意思表示為真,仍必須要將不動產回覆登記才能夠瘸時讓大華執行小明的不動產呀,怎麼辦呢?
對方脫產怎麼辦?
大華借錢給小明應急,幫助小明度過一次資金難關。可是當大華對小明請求返還借款時卻一再拖延,為了保全債權,大華只好跟小明對簿公堂。想不到,有天大華跟小明的共同朋友聊天時才知道,小明早就為了不讓大華執行到財產,就把不動產用買賣的名義登記給第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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