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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個是易燃物,有危險性,我不租給你了!

你那個是易燃物,有危險性,我不租給你了!

 王先生把廠房租給從事不織布產業的劉小姐,並且約定好每個月租金二萬元整,劉小姐很感謝王先生以合宜的價格出租,於是倆人約定時間簽約,預計一個月後交屋。 
  詎料,簽約後兩周劉小姐收到王先生的存證信函,以不織布為危險物品、並且劉小姐未事先告知為由解除租約,而劉小姐已繳交之租金仍留在王先生處。
  對於危險物品,其實國家有標準規範,並非由民眾自行想像制定的。世界通用GHS標準對危險物品訂立規範標準,我國也依照GHS標準制定了CNS 15030危害分類表、CNS 6864危險物運輸標示等規範,將化學物品危險性依照性質、程度區別,提供不同程度的作業與安全防護規範。
  案例中的不織布並不是CNS 15030規範之危險物,並且時常作為實驗室中清除噴濺物之布料,王先生自行主張不織布屬於危險物品為由,與劉小姐解約,實屬不合理。
  若要了解產品適用標準,歡迎多利用政府公告資訊參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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