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大家誤以為無法可管的小事(一)
臺灣人良善、以和為貴,可說是享譽國際的美名,但有些小事卻使人感到困擾,以為無法可管。這次分兩個篇幅跟大家談談「那些曾經以為無法可管的小事」吧!
支付命令是什麼?
當收到支付命令,上面陳述的內容與事實不何怎麼辦呢?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異議」,提出異議後的效果為何呢?
因應釋憲 財部將修正土地稅法
日前有台南市民眾土地遭政府指定為交通道路用地,民眾在徵收以前先出售土地給他人、未繳納土增稅,但國稅局認為該筆土地須課土增稅,因為我國現行土地稅法僅規定「都市用地」被政府指定後、民眾做移轉免課土增稅,非都市土地則不在範圍內。民眾因不服而申請釋憲、成功「抗稅」。
凶宅是什麼?
買屋/租屋最怕遇到凶宅,但凶宅到底是什麼?法律上又如何定義凶宅呢?
寄存證信函戶籍地址是假的!怎麼辦?!
當房東要通知房客繳租金,無非是使用電話、簡訊、通訊軟體來通知對方,如果遇到對方不擅長使用手機的話,房東多少會有點緊張,因此我們還可以透過存證信函來通知對方。
但如果對方地址寫錯、或是搬家了沒告知呢?存證信函寄了屢次收到退件,一直沒有送達,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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