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證信函戶籍地址是假的!怎麼辦?!
對一般大眾來說,收到存證信函就像發生很嚴重的事情一樣。其實單單收到不用緊張,重要的還是看內容,對方要求或告知你什麼,許多人都不看而窮緊張,好似也失去了存證信函目的是為了意思表示。
當房東要通知房客繳租金,無非是使用電話、簡訊、通訊軟體來通知對方,如果遇到對方不擅長使用手機的話,房東多少會有點緊張,因此我們還可以透過存證信函來通知對方。
但如果對方地址寫錯、或是搬家了沒告知呢?存證信函寄了屢次收到退件,一直沒有送達,也是很困擾。
因此,在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公示送達,以滿足法院與民眾遇到文件無法送達的情況。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受訴法院得依聲請,准為公示送達: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三、於外國為送達,不能依第一百四十五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條 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因此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即可向法院聲請公式送達,國內公示送達於公告起二十天後生效,就不必煩惱文件寄不到的狀況,房客想抗辯未收到通知也沒用了。
以上說明,要記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