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不繳稅?
看到標題,就表示這是常遇到被問到的問題,「合約要怎麼寫,我才可以不用繳稅?」
先給結論:沒有。
納稅是憲法第十九條明文列舉的國民義務之一,國民並沒有拒絕繳稅的權利。但按稅務相關法律,會有一些可以「合法節稅」的地方可以運用,降低自己需要繳納的稅金,這是合法的,但想運用合約逃稅或避稅,由於利用合約逃稅或避稅的「合約本身」就有不合法的問題,因此關於該約定也是無效的。
最常見的是租賃所得稅,不少業主以為租賃所得稅是將所得租金全部都納入計算基礎,但其實國家知道維護租賃物需要資金,因此被課稅的部分僅有租金的57%(這是較常見的,其他關於公司報稅等在此不論),才會被視為租賃所得。在租賃所得稅當中,房東可以依照自己的房客是自然人、法人選擇適用的稅率,又可以選擇使用列舉方式計算必要費用扣除、或是使用43%作為必要費用扣除,這都是國家設定可以合法「節稅」的管道。
因此,有收入所得就對國家建設有付出的義務,自己才可以享受更好的建設,對整體社會發展才有幫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