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用遺囑,好讓我將自己的財產分配呢?
現代社會變遷快速,離鄉背井的人也是越來越多,網路發達看似拉近人的距離,但實際上坐在一起滑手機,心與心的距離真是越來越遠。
老王已經九十九歲了,人人見到他都稱讚他好命、高壽,但不知道的是他四個孩子,只有一個人願意陪伴他、照顧他,其他三個孩子早已數十年沒聯繫過。老王擔心有一天突然不在了,因此想把自己的積蓄留給照顧他這麼多年的孩子,但不知道怎麼做。
其實,自己的身後財產也就是遺產,是可以透過遺囑分配的,但必須符合法定條件。民法規定:「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一、自書遺囑。二、公證遺囑。三、密封遺囑。四、代筆遺囑。五、口授遺囑。」
其中自書遺囑,應該是比較多人想到的,因為有極大的自由、而且可以隨時更改。但是還需要符合什麼條件呢?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因此,只要能夠自己意識清楚時留下自己的想法、安排,那就可以放心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