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不動產一次程序可以拍賣幾次?
「法拍」這個詞彙應該耳熟能詳,不過能夠法拍什麼、如何進行,對大眾來說相當陌生。
原則上,一般自然人或法人持有的財產,在債務清償的執行案件中,幾乎可以成為標的,常見的有不動產、汽車、薪資、存款等,較少聽到的有股票、出資額、補助款,甚至家電等,都是可以執行的財產項目。
常見的不動產拍賣,大眾印象停留在法拍折扣的資訊,具體可以拍賣幾次鮮少有人明白。
一般而言,拍賣必須要有「實益」、也就是有拍賣價值,決定了拍賣次數。有時候到二拍價格,這個價格卻無法清償執行費用、稅等等,就是拍賣無實益便會結束了。若不動產價格高昂且地段好,有時進入到十拍也非罕見。最常見進入三拍,接著便是公告應買程序三個月,若無人應買的話,一是債權人聲請特拍(特別減價拍賣)、或是無人應買視為撤回而執行終結。
因此,若要購買法拍標的,做好功課後便可以入手購買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