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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債務泥淖之一: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

走出債務泥淖之一: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
在過去一段時間,因為銀行開始促銷信用借貸,因此開始大開核准信用卡、現金卡之門,在經濟景氣的時代,造成消費借貸大行其道,甚至以債養債,掀起了雙卡風暴。
在巨額利息與違約金的壓力下,不少人還不出借款,因此促成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生成。
消債途徑有兩種,其一為「更生」、另一個為「清算」。
何謂更生?更生係指透過統計所有債權人總債權額,並依照債務人可支配餘額(還款能力),規劃還款方案,本金與利息一同償還給各債權人。不過有條件限制,「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42-1),超過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整就要開始清算。若有還不完的債務,當依照更生方案繳納完之後,法院便可以依照裁定免除其他債務責任(免責),給予債務人重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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