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不成,小心變成癡漢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古人在詩經一首詩〈關雎〉當中點出,一個女子美好幽靜的樣貌,是男子理想的佳偶。在生活型態複雜的現代,有的男子儼然不再是君子,變成癡漢了。
現代社會就有現代做法,在民國111年施行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對於追求方法不合宜的人,施以一定程度的處罰。
小賈喜歡小佳,常常出現在她身邊,不過過於注目於小佳,小賈變得很有佔有慾,時常言語、電話騷擾,使得小佳只好報警。
警方依法處理本案,製發了書面告誡小賈不得做那些行為,然而小賈置之不理,因此小佳對他提出告訴。
小佳可能面對什麼懲罰呢?依照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規定:「1.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2.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3.第一項之罪,須告訴乃論。4.檢察官偵查第一項之罪及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情形、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之必要時,不受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定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限制。」
所以,古人以詩詞讚美女子之美,現在看來十分優雅又美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