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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遇到救護車不禮讓,會如何呢?

路上遇到救護車不禮讓,會如何呢?

現代人心性急躁,時常遇到「路怒症」的駕駛行駛在路中,甚至有可以做出不理智的行為。過去也有幾次遇到救護車擋道的事情,導致患者延誤就醫的狀況發生。
救護車、消防車的性質都與緊急事故有關,可謂是分秒必爭,因此國家也對於特殊的狀況立夏規定。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一項第11款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而在2023的新制中,這屬於可由民眾逕行舉發的項目之一。
倘若遇到救護車等車輛不避讓,依照同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前項情形致人死傷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因此,看到處理緊急事故的救護車、消防車等,一定要讓開以免阻礙救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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