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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訴訟,應該知道幾件事情之七

提起民事訴訟,應該知道幾件事情之七

許多人提起訴訟前,應該不太清楚應該到哪裡提告、到那個法院提告,甚至以為事情依照嚴重性,往越高審級法院提告才是對的。
其實關於管轄民事訴訟法都有規定,其中可以簡單區分成普通管轄與特別管轄。對於有特別規定管轄權的案件以外,都是以被告的戶籍所在地為管轄法院為原則;如果特別規定管轄權的法院,如不動產依照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就是特別管轄。
其他有關特別管轄的規定,比如:業務、船舶、契約、票據、侵權行為、海難救助、繼承事件等等,都有相關規定。
如果對錯誤法院起訴怎麼辦呢?法院有權利對案件移轉管轄,因此法院會下裁定將案件移轉至有管轄權的法院,只不過這樣子訴訟會延後數月才會開庭,因此一開始就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可以減省不少時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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