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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物可否自行轉租給其他人?

租賃物可否自行轉租給其他人?

老王將房子出租給小林,不過對於是否可轉租第三人,雙方沒有約定,小林心想沒約定就是可以出租,於是當起二房東將組租賃物轉租出去。老王知道後很不開心,要求跟小林終止合約。
依照民法第443條規定「1.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2.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因為小林並沒有事先取得老王同意,自然不能將租賃物轉租,而成為終止合約原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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