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代位繼承」?
繼承可說是每個人一生都都會遇到處理至少一次的情形,繼承發生於被繼承人過世時開始。不過,當繼承人早於被繼承人去世、而繼承人又有子女時,繼承關係究竟是什麼呢?
有個王爺爺在110年過世了,他有兩個小孩分別是一男一女,兒子在95年過世,留有兩個小孩(稱作AB),女兒還健在且有四個小孩。王爺爺過世時,家人對於兒子的小孩能不能繼承爺爺的遺產爭論不休,一派主張兒子已經不在了、他的小孩當然沒有繼承權,另一派主張兒子不在了但是他仍有繼承權留給小孩,到底誰對呢?
在沒有拋棄繼承的情況下,王爺爺已過世兒子的小孩,有繼承權喔,發生了「代位繼承」的情況。因為王爺爺的兒子先於王爺爺過世,他對王爺爺的應繼分轉到了孩子A與B身上,A與B代位繼承了王爺爺遺產的應繼分,因此兩個小孩對王爺爺有繼承權利存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