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開公司賠錢,最後要用我的財產賠呢?
老王經過幾年的努力,終於存下一筆錢,想要開公司自己當老闆,但是他只有一個人,又希望可以快一點營業,因此自己出資開了一個商號,叫做「甄篆虔企業社」,專門從事古董買賣,既可以保有興趣,又可以賺錢。殊不知,這個公司才開半年就持續虧損,將自己積蓄用完了不打緊,還欠了許多債權人的債務,也被告了幾回,屢次敗訴,債權人對老王取得執行名義了。
為什麼老王的公司賠錢,自己也要賠呢?
原來老王當初設立的是獨資商號,自己對於這個商號要負起全部責任,無論賺錢賠錢,都必須概括承擔,也因此,老王開了獨資商號的緣故,因此債權人可以對老王取得執行名義後執行他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