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現對方惡意脫產怎麼辦?
與人有借貸關係,最害怕就是欠錢不還;房東出租房屋,最不喜歡的就是欠租不給。
有個房東出租自己的廠房,但房客長期欠租,然而房東卻常看房客出入都以名車代步,時常出現精品在手上,看得房東又急又氣。
經過一番折騰,房東發現在房客欠租期間,已經將房客自己名下的名車、不動產都過戶給孩子,導致房東想執行對方的財產都沒有結果。這該如何是好呢?
其實債權人也是可以受到保障的喔!
民法第244條規定,
「1.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2.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3.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4.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在積欠租金期間,房客脫產了,房東可以透過起訴行使撤銷權,將房客已經脫產的財產請法院判準撤銷後恢復到房客名下,如此一來房東就可以透過房客的財產受償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