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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如何拍賣呢?

動產如何拍賣呢?

動產拍賣程序相對單純,當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得知債務人持有有價值動產一批,如:珠寶、名錶等,可使用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查封拍賣。
  動產拍賣與不動產相同,從查封開始,當執行人員實行查封時將佔有動產,另外會交付保管與公示,進入準備拍賣程序階段,會對動產進行估價,並指定拍賣期日與處所,定期拍賣後進行拍賣,動產最多二拍即終結,若拍定後則將價金依照分配表分配給各債權人,若未拍定或承受,拍賣程序終結,並且換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
  如此一來,對保全自己債權是否更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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