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對承租人強制執行過程中,承租人脫產了,怎麼辦呢?
小明在收到法院通知要執行後,在執行期日之前迅速將不動產過戶給好朋友阿強,導致老王沒辦法執行到財產,難道債務人惡意脫產,債權人沒有辦法了嗎?
刑法第356條,「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意圖損害債權人之債權,而毀壞、處分或隱匿其財產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也就是說,如果在法院強制執行的過程中,債務人為了不讓債權人可以受償而將自己的財產過戶給其他人,法院可以對債務人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因此,惡意脫產是犯法的,債權人也不必過於緊張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