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有期限嗎?
小明借老王的汽車出去開,結果因為小明未注意路況,導致發生車禍車子全毀,老王自己也沒有積極處理,多年後想起來可以透過訴訟解決問題。
那麼,損害賠償有期限嗎?
民法第197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當小明將老王的車撞毀時,老王即可向小明索賠,若老王沒有向小明索賠,那就有兩年請求權時效,因此要留意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