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隔成多間出租發生火警導致傷亡,房東要負責嗎?
數年前新北市發生火警案件,造成九人死亡。警方調查時發現,房東將四層樓隔成41個房間出租,導致火警發生時房客來不及避難,導致悲劇發生。
案件中的房東主張,自己對建物也不滿意,因此針對房屋建設一事還在法院上訴審理中,但事實上這段期間房東早已可以防範。改善消防設備等,卻沒有履行房東對租賃物應盡的責任。房東可以主張縱火是因為第三人導致,自己不用負責嗎?其實不能,前面提過,房東有足夠時間改善卻不做導致多人死亡,關鍵在房東知道該做而不做,因此房東在承租人死傷事情上有民刑事法律責任。
後來,最高法院審理後,7月1日因過失致死罪將連女判刑1年10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