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自由,我不繳罰單怎麼樣?
小吳平時熱愛自由,無拘無束,身為一個自由青年怎麼能夠屈服在社會制度的框架呢?所以小吳平時不遵守交通規則,覺得人就是要自然、敢冒險,縱使被交通警察開了許多罰單,他也依然故我,不僅繼續奔放,也不繳罰單,他覺得政府保障私有財產,絕對無法對他怎樣。
難道政府真的無法怎樣嗎?不,行政執行署仍然可以強制執行喔!
罰單不繳,能夠聲請執行的單位就是行政執行署,可以針對受罰的用路人名下財產強制執行,將罰鍰一一收進國庫。如果願意主動繳款呢?如果經濟狀況不好,行政執行署也可以接受分期繳款,不過務必要按期履行合約,否則違約的話,執行署可以直接執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