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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契約自由,我是不是什麼都可以約定呢?

基於契約自由,我是不是什麼都可以約定呢?

  一般簽訂契約前,雙方當事人都會盡可能思考如何設計合約內容,才能夠最大程度保障雙方當事人。一部份的人會尋求專業人士協助設計,一部份的人選擇自行約定。然而,選擇自行設計契約的當事人,狀況輕者只是漏約定事項,重者違反了禁止規定,得不償失。
  法律有沒有對法律行為有所限制呢?有。
  民法第71條規定: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在民法中,部分條文存有違反強制或禁止之法律行為無效,有些是規定了強制或禁止規定,但是法律效果並非無效者也有。
  何謂法律行為無效?簡單說,就是做了某件違反強制行為無效,雖然事實上已經發生了,但是法律效果如同一開始未曾發生一樣。
  因此,設計合約前一定要留意是否有觸及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而無效的情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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